今天是我失去你的第75天。
用“失去”
一词,其实不准确,因为是我首先断绝了与你的一切联系。
请别怪我!
如果你认为圣诞节那天没收到我的祝福,新年的第一天没收到我的祝福,那么你错了,我有祝福,每天都有,只是我每天对你的思念,你不知道而已。
2007年1月1日,我收到你唯一的短信,是手机短信流行套话,你没有写下一个多余的字。
冷笑之后,我犹豫了。
朋友们说我忘不了。
我最终还是做到了,既然决定要离开,就要做到彻底地离开。
你的幸福,我能给,却给不起。
今晚看了电影《雏菊》,我记得你喜欢雏菊,我还记得你说的故事——菊花香,总觉得那是个很一般的爱情故事,但是你喜欢,所以我一直记得。
我不喜欢《雏菊》的结尾,如果我是导演,我会把它改成:女画家知道了真相后,还是不喜欢杀手。
因为她真的爱上了警察。
感情就是那么奇妙,感情的事是不能勉强的。
但是朋友说我的结局不符合逻辑。
可是我在心里说,如果那个杀手是个女人,那么我设计的结局将是如此完美的符合常理。
请不要责备我异想天开,一切皆有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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